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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旅游成为富民的产业

延边州经济顾问,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员 李津逵

 

2007年,国家批准成都重庆两市作为综合改革的“新特区”,其核心使命为“城乡统筹”。如果用五个统筹的观点看旅游,不难发现,如何何旅游成为富民的产业,应当是发展旅游中的关键问题。

一、    发展旅游的目的:“国家的视角”还是“人民的视角”?

近年来,旅游业成为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抓手。各地打造景点、营造游线、争夺名人故里、制造新闻事件层出不穷。

但是,正如我们都已看到的,太多的劳民伤财、太多的虎头蛇尾是政府办旅游的通病。为了发展旅游,可以大片地征用农民,而失地农民却无法参与旅游项目的发展;为了发展旅游,可以将一座古镇上的居民迁出,割断他们世代相沿的生活,只为打造一个古镇版的主题公园。我们已经到了必须清醒地审视发展旅游的视角和目的的时候了。耶鲁大学教授J·C·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一书中说:“谈论一个社会工程是否是失败的,有的两个不同的视角。一个是国家的视角,从国家的视角来看,书中所讨论的项目大部分都是成功的,因为这些社会工程或者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比如德国的科学林业;或者强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比如坦桑尼亚乌贾马村庄、前苏联的集体农庄等。但是从那些被迫的参加者角度来看,这些社会工程无疑是失败的”。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国家的视角”和“民间的视角”的矛盾,假如以为国家所做的一切都是、而且一定是代表人民长远的利益,因而按照政府首长的意志去投资建设,还会出现遍布全国的人造景点悲剧么?

2005年,我曾经考察了黄土高原上一个78户的小村庄,全村不到300口人,原来经济发展在全乡19个村中倒数第二,每年都有二三十人出外打工。

几年前,市里在这里规划了一个万花山景区和民俗园,由全市各个县市集资,共投资600万,按照政府领导的意图,这里修起了牌楼、庙宇,还有号称“陕北第一窑”的大窑洞。每个县市对口一家农户,把院落整修打理,院子里装上一个说明牌,简介帮扶县市的历史风土。临街修起一条书法石刻走廊,山坡也镶满了古今名家的墨宝。但是几年下来,这个民俗园经营不下去,路旁的第一窑洞大门紧闭,花木兰祠门庭冷落,书法长廊前也没有任何游人停留。按照园林标准修建的山间步道,几经雨水,在淤泥覆盖下只剩依稀模样。600万的政府投资换来的,除了农民的失地,没有任何富民的效果。

政府投巨资建设的民俗园没人光顾,可是村里人以家庭为单位自发地搞起来的农家乐,却越办越红火。如今小村庄变成了有名的吃农家饭的地方。来往的都是城里的客人。一到傍晚,路边停满了车。城里人到这里图的是吃农家饭、住窖洞、吃土鸡。据说在黄金周期间,哪一家要是不准备下50只鸡,到时候就要抓瞎。全村共有24户农家乐,每家都雇了帮工的服务员,一般每家两个人。服务员包吃住,每月工资300元。现在村里没有人出外打工了。经营农家乐的村民小孙说,他家一年的流水3万,能净挣1万元。现在这个村在全乡的富裕程度已经位列第一。

村里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厕所,全村只有路边的一个旱厕。厕所的问题实质是水,来往客人饭前洗手要打井水。村支书说,土地全分到户,集体没有土地和产业,改水工程的投资没有着落,一共需要20万元。可见,假如我们的政府从农民的创造出发、而不是从主观的“大手笔”出发,启用民俗园投资的三十分之一,为村庄改水,今天这里的农民和游客就都能享用到自来水,用自来水洗手、用上自来水冲洗的厕所。这不才是我们乐见的么?

自上而下的旅游项目无效的600万投资,和自下而上的农家乐所缺少的关键20万元,非常典型地展示了在发展旅游业中,出于国家的视角与民间视角,就会在发展旅游中取不同思路、依靠不同的主体,也就有了不同的花钱方式和不同的富民效果。

二、发展旅游的效应: “国强”还是“民富”?

现在,走在全国各地,看一看城市的各项经济指标,会发现一个普遍的规律。那就是财政收入的增速普遍超过GDP的增速,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GDP的增速,农民纯收入的增速更低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我们抽取京、沪、深、渝四市及其中两个区从2002年到2005年的增长率做了一个比较,六个城市和城区相关的指标可以看到这种趋势。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到了2020年,我们会得到一个小康的中国么?

中国经济蛋糕正在迅速做大,但与此同时蛋糕的分配比例却未如人意。从建国之初到1999年,国家工商税收用了50年才达到1万亿,此后只用了六年,就在2005年实现了3万亿!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根据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李志宁的研究,从1970年代末以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23年里有16年的工资比重比上年低。特别是到了1990年代中后期,下降的速度更快。以2002年为例,居民工资总额大约在1.2万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国家财政收入已经达到全国居民工资收入的两倍以上!(童大焕,2005)有专家算了一笔帐:2004年中央国务院下大决心采取一系列措施才使农民增收600亿元,扣除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因素,农民实际增收400个亿,相当农民进城做工收入的不到10%。(刘纯彬,2005)

“国强超前,民富滞后”的分配关系,在城乡经济之间就体现为城市对于农村的空吸作用。

当代旅游,已经完全不同于徐霞客时代,其主体已经是一种城市经济。即使旅游吸引物位于乡村,但是旅游的收入也主要体现在各种城市服务业。曾有对深圳旅游的研究表明,旅游景点的收益对于城市服务业的带动,是1:8的关系。因此能否让农民参与到旅游业的发展中来,参与到“食、宿、行、游、购、娱”全过程各环节的提供中来,就直接关系到“反哺”和“支持”能否落实。发展乡村旅游,大概就是出于这种考虑。据一则贵州省乡村旅游的报道说,“风光绮丽的上朗德苗寨,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的一个普通苗寨。这个由500多名苗族群众聚居形成的自然村落,每年吸引两万多游客,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由这则报道可以大致地估算,旅游业为上朗德苗寨的村民带来的年收入,人均1200元。这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因为在贵州的不少地方,农村人均收入还达不到3千元。据贵州省旅游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5年贵州农村已有63万农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得到实惠,有的开始脱贫致富。安顺市的屯堡、兴义的万峰林下五里村、凯里市的巴拉河沿线、贵阳花溪的镇山村,都已成为贵州省发展乡村旅游而彻底告别贫困的典型村寨。可见贵州的旅游开始发挥了富民的作用。

其实,帮助农民也就是帮助城市自身。以上朗德苗寨的乡村旅游为例,我们也可以估算一下,两万游客进入贵州的交通费用就会以千万计,在城市的宾馆中住宿的费用也会数以百万计。这些留在城市中的收入,是60万元的苗寨收入远不能比的。

三、农民在旅游业中的角色:分享成果,还是承担代价?

由于经济蛋糕中政府分享的比例日益增大,相对于人民的支出,国家的支出也在迅速扩张。政府正在迅速地彭胀。然而钱是不是花在刀刃上,是不是从公平与效率的协调上安排公共支出的轻重缓急,却大不一定。600万元打造的民俗园就是一例。

即使是企业投资,农民在旅游项目建设中的角色,是被动地承担其成本和代价,还是主动地参与其建设发展,分享其成果?

地处西南的成都锦江区三圣乡,政府扶持农民将农家房屋院落“穿衣戴帽”吸引城市中有经营能力的人来办农家乐,打造出远近闻名的“五朵金花”,如今这种模式受到许多大城市周边地带的重视,在武汉东西湖区的石榴红村,北京平谷县的挂甲峪村都吸取了三圣乡的经验,使得乡村旅游成为富裕农民的新渠道。但是,同样在西南地区某大城市郊区,一个企业投资建设野生动物园,征了农民的地,建起了封闭的景点。因为建设动物园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参与到动物园的发展中来。动物园后的山间居住着的上万村民,虽然比邻城市、背靠动物园,又有很好的山区生态条件,目前却只发展了11家农家乐。其中由本地农民兴办的只有2家。

农家乐受到附近城市人的欢迎,在梨花节的一天,村民小王兴办的农家乐接待了60桌客人,还有两倍的客人接待不下,走了。但平时来这里的人们与野生动物园没有关系,游客 多是跟旅行社乘车来去,但旅行社又看不上农家乐的利润与回扣。而在当初上这个项目的时候,着眼点多是放在投资额、吸引游客数、产值和税收,并没有将失地农民如何参与和分享旅游产业的发展列入日程。因此当地农民承担了旅游业征用土地的代价,却很难分享到旅游业的发展成果。

假如我们按照常规的兴办工业园区的方法,招商引资、征地投资兴办旅游景点,而没有考虑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前途,那么这样的旅游产业就是排斥了农民参与的产业,就是排斥了农民分享的产业。农民在这样的旅游产业发展中承担的是代价,得到的是苦果。

四、发展旅游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做大GDP么?

发展经济,做大GDP已经成为套在地方政府头上的紧箍咒。旅游因其所具有的经济带动、波及效应,以及形象效应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楚。发展经济,做大GDP都不过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毫无疑问是为了富民、悦民。就是让人民富裕起来、幸福起来。还是以贵州为例,近年来,贵州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指标连创新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明显。“十五”期间,全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达32.5%。2005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旅游外汇收入达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接待国内旅游者3100万次,比上年增长25%,国内旅游收入达243亿元,比上年增长51%;旅游总收入达到251亿元,比上年增长49.8%,相当于全省GDP的13.2%。从国家旅游局的角度看,“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邵琪伟,2006)但如果从富民悦民这个根本目的来看,接待了多少游客、做大了多少GDP,这还只是手段的提升而不是目的的实现。从这些数据中,我们看不出它带给本地的农民带来的生存境遇的改善。就好象一位赛车手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里程记录,却没有告诉我们他是否到达了目的地。所以,今后国家旅游部门在旅游产业的各项统计指标之外,是否应增加几项富民悦民的指标,看一看我们发展旅游在做大GDP的同时,是不是也起到了农民增收的作用,是不是也在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呢?

    当然,乡村旅游这于城市旅游,正如建设新农村之于城市化一样,是相互平行的另一条战线。两者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农民的富裕和幸福,是为了农民走向富裕和幸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旅游业特别是乡村旅游,应当是农民可以参与、能够分享的产业。如果比较“中国三农信息网”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测算,2003年贵州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累计达499万人,据省储汇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贵州外出民工从省外汇回现金达55.5亿元。跟据我们对进城家民工的调查,汇款一般只占他们以各种方式带回家乡钱款的一半或者更少。因此从富民的角度看,就每一个农村青壮劳力来说,走进城市,参与到包括旅游业在内的城市服务业,会得到比留在乡村从事乡村旅游业更高的劳务收益。但是,乡村旅游可以发掘老少妇孺闲散劳动力。成为在异地打工和本地务农经商之后,农民增收又一很好的途径。在富民中所发挥的效果,还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

从人民的视角出发,以富裕农民为根本目的,自觉地扶持农民在发展旅游中的主体意识,使农民成为旅游发展中的参与者和成果的分享者,这是我们当前在旅游业发展中需要格外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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