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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留学奖学金申请指南 (中国—澳门基金会项目) “亚洲留学奖学金-澳门基金会项目”系澳门基金会向亚洲国家青年学生提供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秘书处负责此项目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2012/2013学年度共向亚洲、太平洋国家地区提供1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一、招生类别、奖学金期限及授课语言 1. 本项目招收就读学士学位的学生。 2. 奖学金期限为就读学校完成课程的正常期限。学生不得留级,如留级则奖学金立即取消。 3. 授课语言:汉语、英语或葡萄牙语。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1. 申请人可以个人直接向亚洲教育北京论坛提申请,或通过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各亚洲国家驻华大使馆向亚洲教育北京论坛提出申请。 2. 申请人需同时向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秘书处及大学提出申请。 3. 向大学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以所申请大学截止时间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亚洲、太平洋国家地区(澳门基金会已有独立奖学金合作关系国家或地区除外)公民,身体健康。 2.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高中学历,但不得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 奖学金内容包括就读期间的学费及住宿费。 2. 按月(12個月)发给生活费,标准为澳门币3,600元/月。 3. 保险费、医疗费和国际旅费等自理。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亚洲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由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澳门大学的学生需同时填写澳门大学的申请表。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经过公证的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申请人本人于3月30日前寄送亚洲教育北京论坛。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5. 普通护照(有效期内)首页复印件。 六、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1. 申请人可以同时选择2所志愿学校。 2. 申请人必须选择澳门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主要以澳门大学、旅游学院為主。 3. 可选择的专业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工商管理、旅游/酒店管理、中国语言以及葡萄牙语等。 七、录取及通知 1. 申请人在向大学申请并获得录取的同时,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合格申请材料将由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交澳门基金会核准,由澳门基金会决定是否获取奖学金。 2. 《录取通知书》已确定的录取学校、学习专业和学习年限,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变更。 3. 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将在7月31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送承办招生事务的相关部门转交学生本人或直接寄送学生本人。
八、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211室亚洲教育北京论坛 100036 联系人:侯晓婷 电 话: +86-10-5970 6618, 15330075879 传 真: +86-10-5970 6618 网 址: www.asia-edu.org 邮 箱: eulier@asia-edu.org |